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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22、23、24、25

 

固定寫作的工作日記,默默地變成了週記。這個五天遇到了幾個特別的工作議題。

 

在一樣週末的實力檢視,基本店務沒問題,管理之類的想法,其實近期更大的進展是我些許時候確實會反思到,是不是有時候自己把活得太瘋癲緊繃了?太多時候我應該是要放下些堅持或者自負,去習慣或者同化自己到環境中?但實質上呢?我當然知道環境會同化一個人,只是當自己的人格特質是帶著環境一起起伏時,那我到底該不該從一個帶領者退回到追隨者的身分?又或者我應該去學會追隨整個大環境的氣氛,才是一個好的被領導者該有的心態?

 

又退回到員工的生活問題上,這一個周末最大的問題是,原本是假日工讀的固定班底妹妹,突然在禮拜六請假說不能來上班,事後追究其原因,原來是家庭關係身兼兩職,另外一份手搖店人力出問題,妹妹被緊急加班,所以反到把咖啡店裡的工作請假了。店長的糟糕處理方式我也就不說了,畢竟不出批評不傾聽妹妹的難處這一種目中無人的領導風格。只是當自己試著去思考怎麼解決時,是不是自己有更好的做法?

 

當員工未來生活已經出問題時,那我自己店裡的未來又何去何從?就跟周六早上忙翻天,內場廚房就是硬生生少了妹妹一個人力,但妹妹本身的能力卻是飲料區(源自於手搖店),我始終覺得給不起員工一個好未來穩定性,為什麼要去要求員工認真工作?就跟妹妹為什麼要突然請假一樣。說到底他也只是一個時薪100元的假日工讀,了不起早上七點到12點,一個周末1000元,但他在手搖店緊急加班,還能變成115元/小時*1.33=152元/小時,就實際成本效益,我也會選擇去手搖店加班,不來這麼一家另人不開心的店上班!

 

那如果我開的店,遇到員工生活經濟上需要援助,而我是不是能直接提供他在我店裡工作的薪水加成他在外頭另外一份工作的薪水總和,反到變成減低他工作時間,降低生活的壓力?這樣子的生命經驗我不是沒有,在星巴克烏日門市工作的初期,我正從家裡斷絕經濟關係,我窮到每天只吃兩盒加飯的魯肉飯(30元/盒*2=60元),偶而撿門市端的報廢食品吃,那種社會底層的錯覺感跟實際的窮困感,確實是當時候很慘痛的經歷!當時候的店長給我的幫助是,無上限地幫我加班到公司規定的上限,好讓我可以賺到生活費,又可以藉由上班的員工飲料和生活時間轉移,降低自己的生活花費。但真輪到自己可以成為資方時,我該怎麼去幫助我員工生活穩定又可以提高自尊,而不是讓他蒙受一段生命的不安定。

 

但如果又回歸店務營運上,這樣子的思維會不會變成傷害自己的做法?無條件無限上綱的協助員工,卻沒有相對地要求,業績也好、績效也罷,些許時候自己的思維確實是在比較不切實際和實際執行面上的各個論點,同時也希望自己可以找出一個平衡點。

 

期望未來可以想到更多關於自己開店營運難題的解決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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